茅台“内贵外贱”不公平

酒1234网|2011-01-28 10:28:00

  近日,一些媒体关于茅台酒“内贵外贱”的报道,再一次把贵州茅台(171.15,-0.99,-0.58%)推到了舆论的焦点。贵州茅台公司经理杜延秋回应媒体关于茅台酒“内贵外贱”的报道时表示,目前茅台的国际市场还属于开拓发展阶段,价格低些比较正常。

  “拓展国际市场,打造茅台的国际品牌”,当然也是茅台发展的方向,然而,靠低价拓展市场,打价格战,这无疑是一种低水平的竞争,即使短时间内赢得了市场份额,但也不过是眼前的风光,从长远看,必然得不偿失。因为一当树立廉价商品的品牌形象,再要消除消费者先入为主的印象,必将事倍功半。如此前车之鉴,早已不胜枚举。

  其实,拓展国际市场,更应注重质量,也就是坚挺价格、良好口碑基础之上不断上升的销量,而不是靠低价铺摊子。据称茅台海外的销售“现在已经发展到50多个国家和地区了,翻了一番多。”但数据显示,2010年,茅台在海外的销售只有6000多万美元,与茅台的销售产值相比,只占整个茅台销售的6%至7%。显然,即使低价,也未必就能拓展市场。

  而且,当国内供不应求,居然低价外供,这也是尤其愚蠢的拓展策略。比如,“因海外茅台价格便宜,质量有保证,华人竞相购买,回国送人。”如果“出口转内销”只是用于送人,倒也罢了,如果有人蓄意转手倒卖从中牟利,那等于是让人发财。而所谓的海外销售额,当然也只是自欺欺人。

  问题还在于,“内贵外贱”于国人是不公平的。既然海外可以卖低价,何以国人喝自己的“国酒”,倒要出高价甚至天价?如今茅台的品牌,基本上是国人捧红的,即使是饮水思源,也该对国人有一种报恩的表示,至少不能卖得比海外更贵吧。显然,如此伤国人的感情,于茅台的品牌形象,几乎是毁灭性的伤害。

  

 

版权与免责声明: 1.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酒1234网”的所有文章,均为酒1234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文章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文章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文章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酒1234网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 2.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(非酒1234网)的文章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文章第一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 3.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

相关文章

网站也是有底线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