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京啤酒啤酒瓶爆炸伤人

酒1234网|2014-10-08 17:06:00

    在搬运啤酒的过程中啤酒瓶突然爆炸,导致搬运人面部及眼睛被炸伤。伤者刘先生为此将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,索赔1.8万余元。 刘先生诉称,其为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燕京啤酒的分销商户。今年夏初的一天,其开车到某农贸市场送货,在搬运啤酒的过程中突然有一瓶啤酒爆炸,致其面部及左眼被炸伤,后经医院诊断确诊为左眼角膜裂伤等。

    刘先生认为,炸伤自己的啤酒瓶出厂年份为2007年,燕京啤酒公司违反国家有关B瓶使用两年的相关规定,超期使用该瓶长达4年,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,并且已经给自己造成了极大的人身伤害。

    刘先生称,受伤后他的视力急剧下降,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及生活。在双方协商过程中,燕京啤酒公司仅同意支付自己的医疗费用,不同意支付合理的误工费用等,故诉至法院要求燕京啤酒公司赔偿医疗费、误工费、交通费等。

版权与免责声明: 1.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酒1234网”的所有文章,均为酒1234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文章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文章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文章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酒1234网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 2.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(非酒1234网)的文章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文章第一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 3.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

相关文章

网站也是有底线的